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令人愈變愈膚淺的facebook 占飛

物極必反,面世不足八年,但好多人已經冇咗佢唔得的facebook(FB)開始成為一股強烈反撞力量(backlash)的攻擊對象。Google推出的G+其實是對FB的一種轉彎抹角式的恭維(back-handed compliment),但不斷有人因抗議FB的隱私政策而退出,卻是不爭的事實。當然,比起它超過五億註冊會員,這些向FB說不的人只是極少數。但愈來愈多人抗議和質疑,正好給予我們一個機會去反省FB的功過和利弊。

FB的創始人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多次強調,FB的存在意義在於為用戶提供極之方便而又非常有效的途徑,使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進行各式各樣的聯繫(connection)與分享(sharing)。這種聯繫的特性與分享的內容對FB來說並不重要,也不是它關心的事情。事實上,FB供用戶使用的網絡軟件分明就是要鼓勵他們建立重量不重質、淺薄和脆弱的人際關係。當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在她的FB賬戶中列出二千個FB朋友,你就知道FB怎樣重新界定和稀釋「朋友」一詞的含義。

生命不止是數據庫

最早提出「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一詞的電腦科學家及軟件設計師Jaron Lanier在他You Are Not a Gadget一書中指出,我們要在網上的虛擬世界存在並擁有一個明確的身份,須先把自己縮小、壓平和簡化,以符合電腦一套獨特的描述語言。Jaron認為,即使最先進、最聰明的電腦軟件也無法捕捉到人的個性及與其他人的細微差異。它擅長做的是,把人的資料收集、組織、分類和展示出來。問題是,資料–不管有多詳細或多瑣碎–永遠無法完全呈現現實,而生命也絕不止是個數據庫(Life is not a database)。

FB畢竟只是一個大學二年級生的發明,雖然這個二年級生聰明絕頂,但他關注的問題與世界觀實在狹隘得令人失笑:你的生活有多精采(必須用相片證明)?它千方百計鼓勵你與同輩及朋友聯繫及分享,卻沒有言明你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你個人的獨特性和自我意識。

讓人變得人云亦云

它幾年前推出的Open Graph號稱互聯網有史以來最具改造力的發明,最大的功能就是可以讓使用者一覽無遺地知道同輩及朋友最近看過什麼電影、書籍和電視節目,以及光顧過哪一家館子和酒吧;使他們可以跟着去看同一齣電影、同一本書和同一個電視節目,以及光顧同一家館子和酒吧。換言之,Open Graph要推廣的,是一種盲從附和的羊群心理(pack mentality);要促進的,是一種人云亦云、隨波逐流的生活方式。

講扎克伯格發明FB過程的電影《社交網絡》(The Social Network)有一個角色說:「從前我們棲身於農田,之後我們棲身於城市,現在我們棲身於網上。」但那是什麼樣的一種生活呢?是一千萬個在FB上互相聯繫的人去看同一齣電影、買同一件產品和光顧同一間餐廳嗎?實情是,我們首先要有一個完整的自己,才可以與別人分享自己 (You have to be somebody before you can share your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