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

才(merit)是能力加努力。第一代菁英無疑是憑能力加努力打出江山,菁英的第二代、第三代也認為他們是憑能力加努力而成功的。所以,他們得到的,是他們應得的,但他們不會體察到是制度的傾斜導致他們容易成功。
他們認為失敗者不能抱怨制度不公平 ──有什麼比「用人惟才」更公平?── 要怨,只能怨自己能力欠佳、努力不夠。何況,在此制度下,依然有少數寒士能夠出人頭地!讀書不成,依然可以做歌星、明星、體育健將、炒家、股神、樓王……誰能指控這個制度不公平?